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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kohara 發表於 2005-6-19 17:06

賣改裝遊戲機列刑責

針對盜版遊戲、出租電影和漫畫情況日趨氾濫,政府提出一系列建議「封殺」侵權行為,[color=Red]計畫修例將出售改裝遊戲機,由民事改為刑事責任,而在家中玩翻版碟的「機迷」,亦有機會負上民事責任。[/color]當局又建議為影片和漫畫書引進租賃權,出租影碟及漫畫的商鋪,要向版權持有人繳付版權費,否則會被追究民事責任。

 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曾俊華(相關新聞 - 網站)昨日出席一個午宴時表示,去年底完成修訂《版權條例》的諮詢工作,收到四百三十份意見書,並提出打擊侵權的新建議。

  [color=Orange]現時不少出售遊戲機的店鋪提供改機服務,令玩家可以使用盜版遊戲碟和看盜版光碟,但日後這類出售改裝晶片的遊戲機或零件,及提供改機服務的商鋪,將會由民事責任增訂為刑事罪行。而使用改裝機玩盜版碟的「機迷」,若涉及迴避防盜技術,亦有機會負上民事責任。[/color]

  在當局收集的意見中,支持改機刑事化的人認為,版權擁有人提出民事索償困難,[color=Red]亦為了對付黑客向公眾提供改機零件或支援服務,故贊成刑事化,以遏止盜版軟件。[/color]

  曾俊華認為,盜版電腦遊戲活動有問題,「我們正視這方面的問題,希望立例之後,減少這方面犯罪的可能性。」立法會議員兼知識產權會主席周梁淑怡(相關新聞 - 網站)表示,政府的建議合理,讓全世界知道香港重視知識產權,亦有助創意工業發展。

(轉貼自星島日報)

jkohara 發表於 2005-6-19 17:09

其實我對li件事係"兩睇",
改善侵權行為無疑係正確,
但係要挨貴game, 唔係個個機迷可以負擔到...:22:
[color=LimeGreen]~純粹個人意見~[/color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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