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愛」≠「喜歡」≠「欣賞」
「愛」≠「喜歡」≠「欣賞」「愛」是100% =你無時無刻都在想他=思念的∞
「喜歡」是80% =你常常都會想到他=思念∞ × 0.8
「欣賞」是60% =你偶爾會想到他=思念∞ × 0.6
「欣賞」讓人積極,「喜歡」讓人開心,「愛」會讓人傷心。
「欣賞」的人,不見得會喜歡他,也不見得會愛他;
「喜歡」的人,有可能是欣賞他,但也有可能會愛上他;
「愛」的人,一定是基於欣賞,慢慢變成喜歡,最後成了愛。
當他和一個人搭訕時,那是出於「欣賞」
當他交往一段時間後,可能會變成「喜歡」但也可能永遠只能停留在「欣賞」
至於「愛」∼說不定一輩子都找不到
其實,能清楚的區分「欣賞」、「喜歡」與「愛」的人往往都是一發不可收拾的
人,因為知道自己的愛,並非衝動之舉,所以不願輕許,如果給了,就不會輕了
感謝在愛情世界中勇敢前進的人,給我們新的感覺談戀愛就是要有一點傻勁兒和
很多勇氣!
與你們共勉之∼
我覺得粉有道理,因為知道自己的愛,並非衝動之舉,所以不願輕許,如果給了,就真的不會輕了,相愛是須要欣賞的,就好像建房子一樣,地基一定要紮實,否則久了就會有所動搖,相對的,欣賞就是相愛的地基,不會欣賞對方的優缺點(包括包容對方),那樣在一起也不會長久,所以我覺得相愛真的不是衝之舉。或許現在流行先說先贏,但...不見得贏的人就會長久的在一起,不見得輸的就沒機會....一起加油吧!
或許愛真的需要一點傻勁兒,和很多勇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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